根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桂幼师教务〔2024〕3号)文件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学生自愿申请,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业带头人、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转专业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唐翊宣 陈薇薇
副组长:陆海莲 宁秋萍
成 员:陆海莲、黄婉圣、付红珍、胡慧睿、刘佩杏、韦蕊、韩波、卢旖旎、邹静、刘晓燕
三、申请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申请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2024级新生
(二)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向我院递交申请。
1.确有专长,对学前教育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在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获得过教育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学前教育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奖励证书;
2.新生录取时,所报第一志愿为教育类专业;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在文体方面有突出特长。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转专业申请:
1.身体条件不符合学前教育专业的要求,如色盲、色弱等;
2.申请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多次旷课、缺课者;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5.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新生入学阶段转专业及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专业选拔或调整,不计入转专业次数,也不受转专业次数限制。】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四、考核方案
学院向申请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公布考核方案,方案中公布具体的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五、工作程序
第一步:转入专业学生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前请先仔细查看学前教育学院转专业接收工作方案,并在入学报到后第2周、大一第一学期第15周向所属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按照流程及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3)。
第二步:审核申请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资格
新生所属学院在收到转入学生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审核学生资格并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同时将申请材料递交我院审核。
第三步:转入学院考核
学院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并按照考核方案对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总人数不能超出该专业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5%)
第四步:文件发布及手续办理
考核结果经转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复核备案,并将结果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在正式文件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学生根据文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它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对转专业相关政策及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结果一经公布,不得变更。
2.申请转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分别于9月19日前(第一批)、11月12日前(第二批)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属学院教学秘书,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转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加入2024级申请转学前教育专业新生集合qq群(学前学院),群号978121809,届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及考核地点等安排将公布此群。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邹静老师 0771-5870251
办公地址:东盟校区勤力楼B511/青秀校区齐贤楼201-2
附件:1.2024年外院转入学前教育学院学生考核方案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表
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