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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幼儿故事演讲基本功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1-11-11点击数:

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各班:
根据《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的安排,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第五学期将进行幼儿故事演讲基本功考核。现将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9级三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全体学生
二、考核时间
2011年11月10号,具体安排:

时间
班级
考核地点
评委
备注
上午8:00-12:00
09(4)
教育系办公室
A
 
09(5)
招就处洽谈室
B
 
下午2:30-6:00
09(1)
教育系办公室
A
1、2、3班下午上选修课的学生先上课,上完课后立即到相应地点参加考核
09(2)
招就处洽谈室
B
09(3)
知行楼202
C

三、考核要求
1、使用准确、流畅的普通话脱稿讲述。
2、语言表达口语化。体现出口语表达的亲切、通俗、生动、形象化特点,让听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3、演讲时“述”、“表”结合。要求运用语言、表情、动作等表现技巧,把故事中人物的对话、性格、思想感情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
4、讲述时运用恰当的语气、语调、语速、节奏;掌握声音的高低强弱、快慢停顿;语法正确;体态语自然得体。
5、不拘泥于故事原文。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地对故事进行改编、续编、扩编或者缩编,但任何改变均要适当,不得改变其原来的主题。
四、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为单人面试,考核内容为题库中的故事(1年级时下发的20个故事),由学生当场抽取1个故事做准备,准备时间为5分钟。
五、评分标准
本项考核分值为10分,凡获6分以下为不合格,6-8分为合格,8-9分为良好,9分以上为优秀。评委由3人组成,取平均分。
六、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在毕业实习前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推迟进行毕业实习。
附:评委名单
                                                         
教育系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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